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律史
Legal History 
開課學期
103-2 
授課對象
財法組  
授課教師
陳昭如 
課號
LAW4050 
課程識別碼
A01 4210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1506 
備註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8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32LAW4050_01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以現行有效法律的學習與運用為主要目標之一的法學教育,為何要將以「過去」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史列為必修科目之一?當代法律人學習法律史的意義何在?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不同的面向來回答。從實用的面向來考察,即便是職司解決「當下」問題的法律專業人員(如:律師、法官),在探究一個特定案件的事實時,都不可避免地在處理歷史問題,因為當一個事件發生之後,就成為歷史了,在這個意義上,「過去」是當下問題的由來、是要被探求與解釋的對象,而當代法律問題的解答便不可避免地與過去有著不可分離的關係。
除了司法實務上的實用性之外,法律史還有什麼功用呢?一般對「歷史」常有一種「不過是剪刀糨糊」的刻板印象,覺得這是一門跟理論無關或欠缺理論性的(atheoretical)的、堆砌排列史料的無趣學問。本課程的目的之一即在挑戰此種刻板印象。在本課程中,我們將同時探討法律史如何可能是一種將法理論「歷史化」的知識,這包括了:對於過去的認識如何可能?史料像是小叮噹的時空機,可以帶著我們回到過去、發現事實;或者史料的解讀正如一齣當代的歷史劇,無論如何講究考據,也仍舊脫不了表演與詮釋?當代的法律人如何認識、理解過去的法律現象,是要盡可能地試圖用過去的語彙概念來呈現、瞭解過去,還是終究免不了透過當代的眼鏡來認識、詮釋並評價過去?歷史學者David Lowenthal曾經說,「過去即是異國」(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而認識法律的過去,是否也如同認識外國法一樣?跨時空的理解與跨文化的理解(法律史與比較法學)之間有何相類或相異之處?作為一門探求法律變遷過程的學問,不同的法律史觀點如何解釋法律變遷的歷史動力?一個有理論性的法律史研究是要將普遍性的法理論或概念,運用於歷史分析中,或者用歷史個案來證明普遍性法理論,更或者是用概念來詮釋歷史、同時也反省概念本身,從而發展對於歷史的有意義詮釋以及對於法理論的歷史性理解?過去以何種型態繼續存在於當代並且持續形塑了我們的法律生活,當代告別了哪些過去的現象,而過去又提供了邁向未來的何種啟示與省思?本課程期待同學們也能夠透過對於這些問題的反省,習得歷史關懷的視野。我們並且將特別關注殖民主義與現代性在台灣法體系的歷史形構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課程目標
本課程期待同學們能夠習得歷史關懷的視野,並運用於法律的思考中。 
課程要求
這不是一門由老師單向對學生傳輸知識的課程。本課程強調同學們課堂出席、參與討論、課程網站意見發表的積極表現。
學期成績的評量標準如下:
1. 課堂表現:10%
2. 作業練習:對上課指定之作業題目進行史料搜尋與分析的練習。至少完成兩次作業,每次作業至少八百字(不含史料內容),占30%。
3. 期末考試:60%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見每週閱讀進度 
參考書目
四、 參考書目
1. 主要教科書:
王泰升,臺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2013)
2. 參考工具書:
(1) 王泰升、薛化元、黃世杰編,追尋台灣法律的足跡:事件百選與法律史研究(台北:五南,2006)
(2) 吳密察編修,臺灣史小事典(台北:遠流,2000)
(3) 許雪姬總策劃,台灣歷史辭典(台北:遠流,2004)
3. 其他參考書
David Garland, 《懲罰與現代社會》(台北:商周,2006)
Mark A. Allee著、王興安譯,《十九世紀的北部台灣:晚清中國的法律與地方社會》(台北:播種者,2003)
Robert J.C. Young著,周素鳳、陳巨擘譯,《後殖民主義—歷史的導引》(台北:巨流,2006)
王亞新、梁治平編,《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周婉窈,《日據時代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台北:自晚,1989)
周婉窈,《臺灣歷史圖說 增訂本》(台北:聯經,2009)
若林正丈,《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台北:新自然主義,2009三版)
若林正丈,《臺灣抗日運動史研究》(台北:播種者,2007)
荊子馨(Leo Ching)著,鄭力軒譯,《成為「日本人」:殖民地台灣與認同政治》(台北:麥田,2006)
傅大為,《亞細亞的新身體:性別、醫療與近代台灣》(台北:群學,2005)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歷史、民主與正義】
• 吳乃德(2006),〈轉型正義和歷史記憶: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思想》,第2期,頁1-34
 
第2週
  【誰的法律史,什麼樣的法律史?】
• 陳昭如(2010),〈大法官解釋中的歷史與傳統 —— 女性主義觀點的批判〉,《中研院法學期刊》,第7期,頁81-140
• Chao-ju Chen (2013), Producing Lack as Tradition: A feminist critique of legal Orientalism in colonial Taiwan, Comparative Legal History, Vol.1, No.2: 186-210.
 
第3週
  【追尋「與漢人不同」的「古老」法律傳統?】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 17-51
• 蔡志偉(2011),〈從客體到主體:台灣原住民族法制與權利的發展〉,《臺大法學論叢》, 40卷S期,頁139 -190。
 
第4週
  【追尋「與西方不同」的法律傳統?】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53-95
•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頁1-4、1-61、177-179、290-304
 
第5週
  【殖民近代性與法律近代化】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101-123
• Sally Engle Merry,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 Law, in Austin Sarat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Law and Society (2004), pp. 569-588。
• 陳昭如,〈法律東方主義下的近代化:試論台灣繼承法史的性別政治〉,《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2期(2008),頁99-116
 
第6週
  【邁向憲政民主之路:殖民篇】
• 陳翠蓮,《自治的夢想》(2013),頁99-123、178-188
• 周婉窈,〈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再探討〉,《台灣史料研究》第37號(2011),頁2-31。
 
第7週
  【台灣民主化之路】 
第8週
  【邁向憲政民主之路:戰後篇】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125-169
• 若林正丈,《分裂國家的民主化》(台北:播種者,2009),頁174-190、218-252
• 吳乃德,《自由的挫敗》(2013),頁88-109
• 陳昭如,〈改寫男人的憲法:從平等條款、婦女憲章到釋憲運動的婦運憲法動員〉,《政治科學論叢》,52期(2012),頁43-88。
 
第9週
  【民主化前後的政治人權:制度與現實】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171-179。
• 吳乃德,《自由的挫敗》(2013),頁168—188、208-228、244-264。
 
第10週
  【教育:從義務到權利,從國家到市場】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186-189。
• 周志宏,〈從受教育的義務到受教育的權利-戰後台灣國民教育的歷史〉,收於台灣教授協會編,《中華民國流亡台灣60年暨戰後台灣國際處境》,(台北:前衛,2010),頁481-519
 
第11週
  【勞動與環境】
• 林佳和,〈勞動基準法二十年 – 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十項觀察〉,《律師雜誌》,第298期,頁49-65(2004)。
• Paul Jobin、曾育慧,〈白老鼠上法院:從兩例工業污染訴訟案談起〉,《科技、醫療與社會》,第12期,頁159-213(2011)
 
第12週
  【醫療與身體】
• 陳昭如(2014),〈解嚴前墮胎合法化的婦運法律動員與權利構框〉,《中研院法學期刊》,15期,頁1-76。
• 邱大昕 (2009)〈被忽略的歷史事實:從視障者工作演變看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刊》13(2):55-86。
 
第13週
  【法學教育、法律專業人員與司法制度】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192-196, 197-238
• 王泰升,《具有歷史思維的法學》(台北:元照,2010),頁329-364
 
第14週
  【犯罪與刑罰】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239-273
• David Garland, 《懲罰與現代社會》(台北:商周,2006),頁291-351、379-400
• 李佳玟,在地的刑罰,全球的秩序(台北:元照,2009),頁227-255。
 
第15週
  【婚姻與家庭】
• 《台灣法律史概論》,頁275-318
• 陳昭如,〈還是不平等 -- 婦運修法改造父權家庭的困境與未竟之業〉,《女學學誌》,第33期(2013)。
 
第16週
  【學期總回顧】